Monday, January 19, 2009

voice pls

我反對任何暴力(包括私人空間及公共空間)
不分種族.彊界.性別.
我認為法律有助規範
但不是動不動就規範
我討厭家庭暴力,被認為是屋企人的,理應最親密,不需要防線.
若然有人衝擊這信條,不是要「遂出家門」嗎?若不能,為何不能?
任何人受虐都不應啞忍
任何人施虐都應該承擔責任
如立法,司法機構如何配合?
立法也不能只為方便舉証
警方不是家門守衛者
作為市民
我想知家暴的數據
數據搜集方法及社會的implications
家庭暴力這用詞跟以前理解的打老婆有甚麼分別?
這是否意味到社會其他政策會因立例有所改變?
政府資助的家庭輔導服務是否會涵蓋新的家庭定義?
若不立法,誰會受害?
若即立法,會有多大裨益?
很難有一件事可以純淨到不影響任何人
若間接重定家庭含意,商業機構所推出家庭優惠,會否受影響?
我同學把她的小狗當成當然家庭成員,還有人的姓氏,叫李威,它是否應納在家庭之內呢?
你還記得那位視雞為己親的大嬸嗎?殺雞時,我們不是在電視上見証她的傷心嗎?
作任何決定,是否只考慮我是誰?沒有考慮事情本身的複雜性呢?
以我得社會學入門的程度來說,家庭是social structure.社會學博士生告訴我,isolated nuclear family是工業革命的產物( I would suggest reading talcott parsons http://www.blacksacademy.net/content/3236.html; 社會學博士生suggest reading http://www.trinity.edu/~mkearl/family.html).
我不可以因我自己是基督徒,所以說家庭是biblical,除非有很有力的証據.聖經上如何用家這字?是否有一個像常數的描述.interpretation is interpretation.
況且基督徒在世上作見證,是見證上帝,不是維護基督徒的身份.(請留意基督徒稱呼的由來)
社會亦無責任幫助我們做好基督徒身份(耶穌談納稅答得很巧妙).
作上帝的門徒,有些事還是要表明立場.
耶穌毫不猶疑斥責在聖殿外買賣的人,耶穌沒有向婦人掟石頭.
如果自稱同性戀的人關心家暴受害者,他們可以做些甚麼?
作為巿民,我們對家暴發生有冇責任.如果有,是甚麼責任呢?
整件立法事件最困擾我是我們如何思考?
無「理」「念」的法律有何意義?
我討厭借人過橋.借題發揮
作為市民,我要voice,唔要noise
所以懇請誠實討論,對事不對人,多點尊重和愛
締造更理想共同居住的社會環境

3 Comments:

Blogger not zero workshop said...

以下是not & zero對家暴條例的看法...

not & zero:我們都不喜歡家庭暴力!!!
zero:但係點解要立法?
not: 唔知點解bor...不如問吓主人,佢好似都有讀過書。

zero:點解要立法?
主人: 咁呀...我都唔知...聽埋聽埋睇埋睇埋...都唔知想點...有d煩tim...簡單咁講...我不喜歡家庭暴力。
not: 好似中point, 但係又好似無答到問題。
主人: 是但啦~

7:55 PM  
Blogger Unknown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8:52 PM  
Blogger Unknown said...

小狗李威:「我當然是爸爸和媽媽的家人呀!」 (但是,如果媽媽打我,警察叔叔會告媽媽虐畜?虐兒?還是違犯家暴條例?)

【阿李媽媽註:我是不會虐待李威的!】

8: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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